对象,不禁让人疑问,合肥市的“打传”工作到底进入到哪一步了? 据此前安徽省工商局负责人的说法,“合肥市已经基本把传销赶出合肥了,像以前那种窝点式、聚集式的传销已经没有了。但要说‘无传销城市’,就一个传销分子都没有,是不科学的。关键是要长期坚守,形成机制,对传销露头就打。”客观说,这番表态在逻辑上看是没有问题的,将“无传销城市”与零传销划等号,确实显得不切实际。但问题也就来了,既然明显知道,这其中的概念与现实差距,那还如此积极搞无传销评选,又是否还有必要?它是否会给社会造成一种错觉和误导? 不只是合肥市引发争议,像南宁市、北海市、桂林市三城市都于去年被评上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无传销城市”,不想在今年却被列入重点整治对象,更显示出某种“黑色幽默”意味。 一番比较下来不难发现,对于一个城市“打传”工作的成效,上级监管部门与地方的评价口径,是存在不小隔阂的。而这种落差中,或许就隐藏着传销禁而难绝的深层次原因。严格点说,地方所评的“无传销城市”一定程度上或仍逃“自封”之嫌。城市爱护形象,有强烈愿望与传销切割,这个初衷很正常,也应该被理解。可拿掉传销标签最好的办法,只能是持之以恒的将“打传”工作进行到底,别无捷径可循。至于到底是不是“无传销城市”,远不是一块招牌就能说了算的。 值得欣慰的是,不管是公布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名单,还是一些地方评选“无传销城市”,都表明传销在公共话语中脱敏了。“打传”虽然从上级政府到基层从来就不缺乏相应的部署和制度举措,但整体上,传销长期以来在公共舆论场中,还是带有一定的敏感属性。这主要表现为媒体的监督介入不足,传销的治理力度到底怎样,社会也缺乏直观的信息反馈,这为“打传”的深入化无疑带来了阻碍。 只是,不论“打传”具体如何进行,都要建立在对传销形势有足够准确的判断之上,掩耳盗铃和讳疾忌医永远是有效治理的大忌。(朱昌俊)
啃下垃圾围村这块“硬骨头”
刘志博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近日,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专项行动,通过加强保洁员培训、增加垃圾桶购置、提供清扫设备租赁等方式,发动各级干部、群众参与乡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坚决啃下乡村垃圾围村这块“硬骨头”。 笔者不禁想起不久前在豫东平原农村开展调研的场景,乡村环境确实亟待整治,村民们也形象地将垃圾围村现象称为“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院里现代化,院外脏乱差”。此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乡村宜居环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关键举措。在为乡村与村民感到高兴的同时,笔者也认为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几个问题仍需统筹规划。 首要的问题是乡村生活垃圾治理,仅通过临时雇用清洁人员、租赁挖掘设备和转运车辆进行清扫、转运,只是乡村垃圾治理迈出的第一步。真正建立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需要有持续的财力与动力做支撑,形成制度化的工作机制。乡村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乡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以及循环利用”的全流程配套基础设施与机制能否及时建立,同样关系着乡村生态环境改善效果能否长期巩固,这个需要建章立制,这样才能比临时加派人手与添置设备更为治本。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仅针对看得见的固体垃圾清扫不能等同于向乡村生态环境污染全面宣战,看不见的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形势同样十分严峻。对于村内生产、生活导致的大气、水体、土壤方面的污染要从源头上实行监测,让看不见的污染指标达标更是乡村治污题中应有之义。此外,如何动员村民自发参与乡村环境改善行动,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在生活中形成垃圾分类、存储、回收的良好习惯,从物质层面的改变落实到精神层面的认同,提高村民自主、自觉的意识,同样十分重要。 当下,中央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新的要求。以更为务实的态度化解乡愁,需要秉持敬畏之心为村民谋求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既注重建立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设施和体制机制,又注重培育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这才是乡村人居环境标本兼治之策。
用手机定位员工,你说妥不妥
项向荣
4月2日,沈阳市一家外贸公司销售经理蒋桐带着手机出去办业务,中午休息时间,移动考勤APP上通过手机定位得知她曾出现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私事。4月8日,她被公司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蒋桐愤愤不平地认为,不能要求员工时时都在工作地点,更直言手机定位考勤等于给员工套上了一道“紧箍”。 近年来,手机移动考勤软件日渐流行。通过手机定位,不但可以在每天设定的上下班时间按时进行打卡考勤、审批,还能够对外勤人员定位,查看其工作轨迹,并进行停留分析,让公司管理者判断其是否在执行工作任务,因此受到了很多业务员较多的中小企业老板的青睐。 应当说,移动考勤软件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这也是科技进步的一种表现,相比以往的打卡,移动考勤软件在管理上更加有效率。即便在法律上也是站得住脚的,因为公司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监督考勤和管理,公司确实有权知道员工、特别是外勤人员的一些动向。公司在工作时间内使用移动考勤软件定位员工,获取行动轨迹,是基于劳务关系产生的,是公司知情权的体现。比如在外跑业务的外勤人员,或者去巡店的巡店员,公司确有必要了解他们的工作轨迹,以防其上班时间“放羊”。 但是,这个站得住脚,是建立在两个前提下的:第一,要提前告知被定位的员工“你被定位了”;第二,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内有权关闭其定位功能。如果在非工作时间依旧开启定位功能,那么所获取的信息肯定是员工的隐私。从文中表述看,沈阳的这家公司销售经理蒋桐,是在中午休息时间去办了一点私事,那公司是侵犯其隐私权了。至于有些报道所说的:山西某企业员工在厕所刷了10分钟微博后被系统定位发现扣罚了20元;大连某银行员工在上海培训期间的周末去了趟迪士尼公园,扣没了全部出差补助……等等,更是将员工的隐私剥夺得一干二净。 我们不拒绝科学技术带来的进步和便捷,但如果进步是以牺牲个人隐私为代价,最终也会导致矛盾和冲突。就像网友所说:科技的发展到底是为人类保驾护航,还是像一个紧箍一样把我们牢牢绑住呢? 技术本身是无错的,移动考勤软件虽好,但管人重在管心。企业若把它奉若至宝,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它只能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而不是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手机定位并不是管理员工的理想办法,员工为公司干活,不能总是在监督的状态下进行。这样会严重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和认同感,干起活来必然人到心不到,流于形式。 好的管理,最终的目的是激发员工的归属感、荣誉感,一个企业、一家公司如果要蓬勃发展,最重要的还是要通过管理激发出员工为企业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而不是只通过各种严苛的管理来约束员工,这反倒可能会失去员工的凝聚力,走向衰落。这是企业在推行移动考勤软件时应当考量的一个问题。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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