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往年高考作文助考2021年高考作文:用五种意识贴切三合要求,打造一流情境化作文
情境化试题命题时一方面强调应用性,让考生在一个真实的情境下进行表达交流活动;另一方面,在任务驱动时,明确提出“切合身份,贴合背景,符合文体”的“三合”要求。这“三合”要求,实际上就是写作时应特别注意的五种意识。
一、主体意识——“我”是谁
核心素养往往通过真实的生活场景来体现,但就目前的高考考查方式而言,只能通过文字与符号描述的方式进行建构,因此,这种建构起来的情境就具有了虚拟性。这种虚拟情境中的“我”,有可能是坐在考场上参加高考的“本我”,比如2017年全国卷“我看高考”或“我的高考”;也有可能是拟真情境中的“拟我”,比如是一个100年前参加“五四运动”的青年学生。所以,写作前一定要区分“本我”和“拟我”。在以特定当事人的“拟我”身份写作时,一定要以特定的身份展开思考与想象。写作过程中,要牢记自己的新身份,将特定历史时期的时代主题与个人经验有机融合,转化为独立思考、切身感受的个人经验,从不同视角、不同层次写出极具个性的文章。
除了处理好“本我”和“拟我”的关系外,还要注意摆正“小我”和“大我”的关系。所谓“小我”,是向内的,强调个人内心情感的抒发;所谓“大我”,是向外的,表达的是对社会、对民族、对世界的感受。考生既不能囿于“小我”,忘了“大我”;也不能热衷“高大上”,冷落“小确幸”。缺少了“小我”,就缺了血肉和温度;缺少了“大我”,就缺了筋骨和气度。
二、对象意识——“我”写给谁
写作就是用书面形式传递信息,要想使信息传递达到预期效果,写作者心中一定要有对象意识。写作不只是写作者主体的需求,还要考虑到读者的阅读期待,也就是说,既要考虑“我”要写什么,还要考虑读者想看什么,这就是对象意识。广义的对象,包括显性对象和隐性对象。前者指试题规定对象,也就是特定场合中的受众,后者指阅卷教师。显性对象决定内容的取舍和详略,决定着措辞和语气。动笔之前要想清楚,“我”要表达的内容,哪些是对方已经知道的,哪些是对方不知道需要交代清楚的;对方已经知道的要少说或者不说,对方应该知道而还不知道的内容一定要说透、说明白。在表达的过程中,还要注意语言得体。如2019年全国卷,演讲是面向同学的,书信是写给家人的,慰问信是写给“百年中国功勋人物”的,对象不同,内容的取舍和表达方式自然有所区别,语言使用也应该不同。总之,不能“自说自话”,把对象晾在一边。
在确定对象时,还要辨析对象的范围,厘清对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如2017年全国卷写作要求中作为写作预设对象的“外国青年”属于泛指,考生可以想象自己面向全体外国青年侃侃而谈,也可以预设某一个或某一类外国青年并与之对话。而针对隐性对象——阅卷老师,考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要特别注意,无论是什么题材的作文,一定要表现出正确的“三观”。
三、背景意识——“我”在什么情况下写
情境化写作是为了解决真实任务,因此也就有一个真实的写作背景,脱离了这个背景,信息的传递就不能做到畅通无阻。但试题设置情境往往只是给考生提供写作背景,文字表述也多为简短的一句话,这种“情境”实质上仍然显得“抽象”。考生作文时则应该把这种“抽象”情境转化为具体可感的“真实情境”,写作时要把大背景转换为小场景,即有事件、有人物、有情感的具体生活画面,然后再将自己融入到那个生活画面中去,这样才能具有感染力。如2019年全国卷第一个写作任务,100年前的那场风雷激荡的青年运动,对当今的青年学生而言可谓耳熟能详,但其历史情境却仍需要学生依托历史知识,运用想象,将自己置于当年的历史洪流里,融入对祖国、对民族未来的热情关注和责任担当,描述具体可感的情境内容。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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