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来对我说:“我到家了。谢谢您,祝您旅行愉快!”
我等他下了车,急忙从衣兜里掏出偷来的钱包。一见那钱包,我顿时目瞪口呆:手里拿的正是我自己的钱包。那家伙趁我听他诉苦的当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的钱包偷走了。幸好趁他不注意时,我又把它偷了回来。
“这是我一辈子惟一的偷窃行为。钱包偷到手了,可我的钱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一分。你看见了吧,我并没有骗你。”
老头的故事讲完了,我就急忙站起来,大方地付过酒钱,转身走了。我这样做,完全是有原因的:在他向我讲述自己偷窃经历时,我用我那训练有素的灵巧的手指,将他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我急切地想知道那钱包里究竟有多少钱。我相信,老头所说的那种巧遇,这次绝不会重演。我肯定不会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钱包来,因为我身上从来不带钱包。拐过一个街角,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衣袋。天哪!里面什么也没有!这老家伙太鬼了!他第二次偷回了自己的钱包。第二次?谁知道他自己偷了自己多少回呢!
【简评】这个故事层层设置悬念,先设置“偷了一个装满钱的钱包”,“但身上却没增加一个子儿”的开头,引起读者的兴趣,接着又用插叙,交待下面的情节,接下来又连用几个悬念,来不断地吊着读者的胃口,直至到文章的最后才推出意料之外的结局。
2、误会法。误会,就是误解了对方的意思。有些作品,就是建立在“误会”基础之上的,其情节的发展,都是由于“误会”而造成而推进的。我们把这种结构方式,称为“误会法”。误会法”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组织方式。德国作家马·冯·德·格林的短篇小说《假面》就用了误会法,其故事内容如下:
在火车站的站台上,莱娜特和爱利希偶然相遇。十五年前,他们是一对情人,但为一次小小的拌嘴而分手。如今见面,旧情复发,两人都想重归于好。不过当塔吊司机的爱利希担心对方瞧不起自己,便声称自己是一家船厂的采购部主任。莱娜特也持这种心理,一听对方说是什么主任,便将自己的售货员身份说成是一家纺织品函购商店的经理。双方都暗觉自己对方高不可攀,人为地造成了误解。尽管两人的内心里都怀有良好的愿望,但由于误会,谁都觉得不便开口,也不能展露真实的心怀,最后他们只好各奔东西。
【简评】《假面》建筑在“误会”的基础之上的。它以“误会”发展情节,直到小说完成,“误会”也没有解除。
3、巧合法。
巧合就是利用生活中的偶然事件来组合故事情节的一种技巧。巧合的关键是一个“巧”字,“合”是基本要求,要“合”得既在情理之中,又出人意料之外。“合”得新颖别致,方见其“巧”。
下面来欣赏如下文章:
狭路相逢
陈秀忠
在拥挤的汽车上,我正欣赏着武侠小说。“仇人相见,当是分外眼红,只见……”
“小同志,让点座给我好吗?看我的东西都挤破了。”一个声音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是他?我也“仇人相见”了!他戴着深眼镜,一张“皮笑”的脸,鸦巢般的头发,还有手中破旧的公文袋,一副落魄样。一见是我,也忙笑着说:“小陈!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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