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指任何一件物品,横线上可填任何一个富有感情色彩的词;“”可指任何一件事,横线上可填任何一种对事的评价用这个文题进行作文应该扣住“真”字2.①以冬夜的人、事为主要叙写内容。②以景物描写作必要的渲染烘托3.是生动的、直露的②可敬天下父母心③记④期望二三事4.审题中发现:①“学会了走路”是一个比喻,指的是有独立生活的能力②文题中的材料是暗示要写别人对“我”严格要求和“我”自己的努力③作文时不一定要写自己的父母④作文的内容也可以不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
(二)仔细领会文题的要求
为了严谨和科学,也为了考生尽量少失误,中考作文题的命题者总是要在文题前后交代几点,并冠以“要求”、“注意”等提示语。在这简短的文字中,有着丰富的、指令性与指导性兼容的信息。若不细细咀嚼、领会就匆忙着笔,可能会给考场作文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作文应试中,不可不仔细研读文题的“要求”。
文题的“要求”有如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1.交代
每个文题之后必有此项内容。综合起来看,大致包括如下若干方面:
①书写的要求;
②字数的限定;
③取材的范围;
④表述的对象;
⑤文体的类别;
⑥拟题的方式;
⑦写作的禁忌;
⑧违规的处理。
这方方面面的“要求”,具有明晰的、干脆的指令性,只能遵从,不能违反,否则会影响得分。如某地中考作文题“告诉你我的一件新鲜事”中,有如下的作文要求:①内容具体。②以记叙为主,不能用书信的格式。③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姓名、地名、校名,否则扣分。④字迹清楚,标点占格,卷面整洁。⑤全文不少于600字,不超过800字。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内容不具体者,要扣分;不写记叙文的,要扣分;写成书信了的,要扣分;写了真名的,要扣分;书写不整洁的,要扣分;字数超过限制的,也要扣分。倘若粗心大意,或以为这些规定只是小事一桩,也许就会糊里糊涂地丢分。
2.解释
这较多地用于半命题作文、拟题有特别要求的作文、记叙对象可以变换的作文以及文体不限的作文。拟题者往往用一两句话进行解释或例说,以指导考生对作文题准确把握,灵活处理。如中考作文题“我和××”的要求中说道:题中的××可写人和物,如妈妈、老师、同学、猫、花、邮票、足球等。此解释意在给考生开拓思维空间,告诉我们要从自己最熟悉的内容中撷取材料。又如中考题“一个我最〖CD#8〗的人”,要求“要用一两个具体事例表现人物的面貌,要有生动的描写”,这是在告诉考生如何组织材料以及用什么样的方法取得较高的分数。再如文题“我帮妈妈做家务”中,其“注意一”为:也可以帮爸爸、帮爷爷、帮奶奶做家务。此解释既点示文题中的叙述对象可以改变,又暗示“帮”的对象是自己家中的一位长辈,而不是几位或者其它。
3.提示
主要用于较为强调写法的作文。命题者用很简炼的语言,通过文题的要求,或提示写法,或指导构思。考生对此多加品味领悟,必有好处。
它们之中,有的提示比较直露,如中考题“微笑”,要求写成记叙文,要求写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或接触过的人,在记叙中适当穿插抒情或议论。这个要求直接指导怎样取材,提醒考生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有的提示则比较含蓄,有“暗示”作用。如中考题“家庭的乐事”,要求以“乐”字贯穿全文,写一篇反映家庭生活之乐的记叙文。这个要求既明示“乐”是文章的线索,又暗示要记的不只是一件乐事,而是几件乐事。又如中考题“这是真的吗”,要求中说“可以加副标题”,这即是暗示考生利用副标题将写作对象具体化,使写作集中目标,集中力量。
由以上所述,我们知道,在中考作文时,一定不要淡漠了对文题“要求”的审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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