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抄袭引争议]
网友认为“变题”写作情有可原
在网上一个“2005年高考夺魁作文《执子与通子》成功的奥秘”的条目中,一位叫“郭庭平”的作者写道:“原来这篇高考夺魁作文源于一个异省学生在四年前写的习作!”
不过,郭庭平认为,“我一点也没有贬低这篇高考作文的意思,相反,我认为作为考生,能在看到题目的一瞬间,联想到自己读过的文章,并把它灵活运用到自己的作文上,并不是众人口诛笔伐的‘抄袭’,而是具有‘通子’的智慧,进行‘变题’写作,以求在最短时间内发挥自己的最佳水平,最终饮到了令人垂涎欲滴的‘美酒’,值得庆贺。如果这位考生像‘执子’那样不知变通,恐怕也只能是‘一勺水吾将不得吞矣’。无疑这篇高考夺魁作文又一次为我们揭示了考场作文成功的一个奥秘:做写作‘通子’,行‘变题’写作,饮成功‘美酒’。”
“尖牙利嘴”的孙绍振力主宽容
与郭庭平持相同或近似观点的人士不在少数。连著名学者、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孙绍振也一改往常“尖牙利嘴”的习惯,他评价:从该“满分作文”看来,作者在短时间内把思路往不同方向伸展,具有较强的构思能力、驾驭能力和运用能力,是一位蛮有“语文素养”的学生。他说,中学生能把一些原始材料背下来加以巧妙发挥、组合,做到文从字顺,逻辑圆通,已经是很不错的了。比如举例子时,关于屈原、司马迁、苏东坡等的一些典故或名言,用到今年其他省份的作文考题如“安与不安”、“初渡”等,也是完全可以的,但不能简单地判定是“抄袭”,因为是考场作文,除非你能证明他是当场“抄的”,或是超过一半以上的文字都是一模一样。类似套用的考试作文以前也有发现,比如有一年全国卷写“诚信”,就发现好几位考生如出一辙,把2个不同的寓言合变为1个寓言来写,也不能判定这就是“抄袭”。
邓丽:我更多的是感到高兴
初见邓丽,我们很吃惊,原来文笔老到思想深邃的她还活脱脱是一副中学生模样。采访中,她始终带着腼腆的微笑,并再三强调,希望大家不要过多谈论此事,难为那位福建考生。
邓丽表示:“我仔细阅读了那篇获得高考满分的《执子与通子》,真的写得非常好,我想作者肯定也跟我一样喜欢语文,读过的书肯定也非常多。即使她在考前看过我写的《执子与通子》,但那也不能算做“抄袭”,甚至我比较欣赏她,她不正是一位语文功底扎实,又善于变通的“通子”吗?同时,如果我的习作能给她带来启发,帮助她在高考中获得满分,那我更多的也应该是感到高兴。”
章新华:满分应该打点折
指导老师章新华在采访中一直出言比较谨慎,他告诉我们:“《执子与通子》是我在去年高考前布置给学生的命题作文,当时邓丽基本就是在课堂上将这篇习作完成,我认为她写得非常成功,便立即在点评中写下了‘后生可畏!’。随后,我将这篇习作推荐给湘潭市一中的校报、校网站发表,后又被《语文天地》、《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等语文网站转载。我想,这位福建考生可能就是通过这些网站读到了邓丽的这篇习作。”
至于怎样看待该福建考生的这种做法,章老师表示:“我仔细比较了这两篇《执子与通子》,它们在标题、立意、构思选材上完全一样,语言上也有七处基本一样或完全一样,从这些方面看,该福建考生对邓丽的习作的确存在借鉴,所得满分应该打点折扣。当然,可以肯定的是这位考生也具备扎实的语文基本功,见识广博,能活学活用。”
但是,章老师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他说:“这类事情已并不新鲜,满分作文原为抄袭的现象在近年的高考中每年都有,这可能与学生的备考方式有关,现在很多老师要求学生考前背几篇好文章,在考场中以“稍变应万变”,这种做法值不值得提倡确实需要探讨。”
在谈话中,章老师还特地拨通了一位高考语文阅卷老师的电话,询问在高考阅卷中如何评定作文的“抄袭或模仿”。该阅卷老师答复:“作文内容有一半或一半以上与原文雷同,可定为‘抄袭’,被确定为‘抄袭’后,所得分只能算作原得分的60%。如果只有一小部分与原文相同,定为‘模仿’,酌情给分。”
作家刘剑桦:福建考生不是“抄袭”
随后,我们就此事与著名作家刘剑桦进行了交谈。刘剑桦对此事主要提出了以下三点看法:
首先,应该把“抄袭”的概念弄清楚。《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抄袭”的定义是: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作自己的。所以可以肯定地说,福建考生的做法不能称为“抄袭”。即使这位作者在考前曾看过邓丽的文章,也只能说从邓丽的文章中得到了启示。从另一方面看,我们还可以说这位考生很机智,在有限的时间里将所读作品进行了很好的“重造”,她和邓丽都是“强手”。
其次,历届高考中都出现过类似的问题,我们现在着重要考虑的是这种“变通风”究竟好不好?这究竟是不是目前考试方式的弊端?
第三,媒体对于这种现象没必要大肆炒作,大家与其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争论这种现象究竟是不是抄袭,不如一起讨论如何指导学生们阅读,更好地提高学生们的写作能力,使他们写出更多富有创意的文章。 高考作文 满分掩盖所有错误?
担心在分数的利诱下诚信被糟蹋
“从别人的劳动成果中得到启发,却在文中没有任何说明,连题目都懒得改了,满分作文作者傻得有点不可爱。”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大学语文教师对记者说,“更要命的是,在高考分数的屏蔽下,什么错误似乎都可以原谅,什么瑕疵似乎都可以被掩盖和忽略!”
在这位老师看来,此篇文章是所有满分作文中“最优秀”的,尽管克隆的痕迹十分明显,但某些部分甚至比原文更为出色和漂亮,所以阅卷老师给满分在情理之中。
他说,从写作的角度看,我们没有否认继承和发展,从宋玉的辞到曹丕的诗就体现了承接关系。但是继承也好,模仿也好,一定要有“度”,一定要有创新的成分在里面,否则知识产权怎么得以保护?
他认为,满分作文作者犯的错误和少年作家郭敬明犯的错误有相似之处。郭在其畅销书《梦里花落知多少》中,剽窃了记者庄羽的作品《圈里圈外》,法院认定,《梦》剽窃《圈》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的内容,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圈》中相应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在一般情节、语句上共57处与作品《圈》相同或者相近似,造成《梦》与《圈》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但郭敬明显然对此不与为然,在接受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马东的采访时,被问及此问题,他采取了回避态度。在节目录制现场,许多观众表达了对郭的倾慕,表示“郭敬明抄得这么好,又这样畅销,说明他有才华”。因此马东很困惑:“在我看来,考试成绩不能来自于作弊,小说的主体结构不能来自于别人的构思,是任何年纪的人都应该共同承认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底线。我相信有这种困惑的不止我一个人。”
在很多人对满分作文作者表示宽容和理解的同时,这位老师和马东一样困惑:“仅仅是因为考试作文,可以为了分数而不惜牺牲诚信,牺牲文品和人品一样重要的教育吗?”
这位老师说,郭敬明剽窃的作品创造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对原作者很不公平。从间接方面看,满分作文作者也是“赢利者”,比如多拿了分数,进了重点大学。显然这也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也许人们对于这两个案例的评判态度和立场不同,他担心的是,为了应试的需要,为了获得高分,谁都可以这样鼓励学生:“多背几篇好文章,到时变个花样套进去,反正评卷老师也不一定能辨别出来!”实际上,这种“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作文导向并不鲜见,这不能不说是作文教学的悲哀和不幸。
天下文章一大抄吗
一条鱼从菜场上买回来,进了你家厨房。不能因为你加了糖醋,或者添了辣椒酱油,你就当它不是鱼而是西红柿吧﹖如果你硬要那么干,鱼刺是要卡喉咙的。
这篇作文,立意跟人家相同,标题跟人家相同,结构跟人家相同,连一些语句和段落也跟人家相同。居然有那么多人,认为这不是抄袭,而是“有意模仿”,是作者“记忆力好”,是“一种变通”,是“消融了原文的精髓”,这让我诧异;更让我吃惊的是,我身边还有不少以文字谋生的朋友,甚至认为这篇作文比原文更精彩。这真是奇了怪啦!一个简单的问题,怎么会被搅成了一锅糨糊?细想想,也不奇怪,这锅糨糊仅靠大勺是搅不成的,更关键的是锅下的那一把把添着的火。
所以,就文章比文章,还只是技术层面的讨论,意义不大。我看,更该深思的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赞赏此文?想明白了这个问题,也就想明白了为什么老有人在骂“天下文章一大抄”,也就想明白了为什么国际上老有人要跟我们打知识产权官司,也就想明白了为什么连北大的教授都把别人的著作“变通”成自己的,当然也更想明白了这位学生的校长为什么会对此事“淡然处之”。昨天的晚报上,不是还有一位研究生愤愤不平地说吗:“这个如果算抄袭的话,那博士论文不是很多抄袭?”
网络时代,写作不再是少数人“藏之名山传之后世”的事业,但独创性总要有的吧。现代社会,变得多元了宽容了,但是非标准还是应该有的吧。再高明的抄袭,终究还是抄袭。我们可以指责现有的教学方向,可以质问现有的评价体系,可以原谅这个只有十八九岁的学生,也可以祝福她的前程,但我们总不能这样对她竖大拇指吧:你抄得好抄得妙啊!(晓坡)
我希望作文不再千篇一律
我看了关于“满分作文是抄袭行为”之后,作为一个学生我深有感触,写作是一种能力,它用来记述个人的事件、抒发感情、表达思想,但抄袭时就失去了这一意义,也不值得效仿。当写作作为一种考题出现时,所带来的是对得分的关注,无论是原创还是抄袭,只要得分高就行,学生为了得高分,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包括抄袭,本校语文教师说过:“可以把几篇好文章拼起来,没人会说抄袭。”但这样失去了写作的意义。也反映了教育界以分论高低的现象,是学生和教师还有教育界人士的一大悲哀。我不希望将来高分作文会是千篇一律的文章。不要让它再继续!(一读者)
不可原谅的是作文教学的导向
惊闻今年高考满分作文有抄袭之嫌,在深感诧异之余也觉得情有可原。但是情有可原的是学生,不可原谅的是作文教学的导向。目前,高考作文越来越趋向于“语文素养”的考察,然而何谓“语文素养”?因为考试,“语文素养”已经被歪曲了。现在的“语文素养”考察要求学生能够纵横古今,在文章中运用大量诗句。背诵诗句当然是无可厚非,可是当把能够背诵诗句作为语文素养的体现,那真是语文教学的悲哀。
高考作文在语文科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迫使学生不得不极度重视作文的训练。为了获得高分,为了体现自己的所谓“语文素养”,“背诵”似乎成了一条捷径,或者说是必经之路。《资治通鉴》的白话版原本是为了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但现在似乎成了应付高考的工具——据说高考的文言文阅读有许多是《资治通鉴》的节选。随着语文考试的改革,市面上又出现许多语文素养“速成”书籍,一篇篇短小的历史故事,一段段名人的趣闻轶事都成为学生的必“背”材料。语文素养,在高考作文的指挥下,成为了背诵的代名词。我市的这位作者会在高考前读过这篇类似的文章是正常的,他会背诵,并在高考中“灵活运用”也就情有可原了。
令人难过的是,连一位我省的语文改革先驱也认为这是“语文素养”的体现。从作家的角度来看这也许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并没有从社会的角度来看问题,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会成为作家,但是每一个学生在将来都要踏入社会。古人云:文以载道。这才是语文素养的根本体现!根据目前的作文导向,学生们根本无须关心社会,他们要做的就是沉浸在“语文素养”的速成教材中,作文只是一个获得高分的工具。作为一个基础学科,语文的教学应该是为社会服务的,学生们不应该只知道背诵,他们应该有自己对社会的观点。这篇有抄袭之嫌的满分作文,就是作文教学错误导向的产物。
背诵似乎理所当然,自己沉浸在错误“语文素养”的怀抱中——今年的4月份,全社会正掀起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然而就在两个月以后的高考,竟然出现了这种反面的案例。这难道不是作文的悲哀,语文的悲哀,社会的悲哀?我们讨论这篇满分作文完全没有意义,《厦门晚报》做得很对,没有必要当时就拿出来炒。但是事情过了之后,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这里面的原因呢?(陈嘉诚)
这次博弈她幸运地赢了
“如果不是因为作者当时存在‘博弈’心理,高考满分作文《执子与通子》现在也不会成了读者热评的对象!”昨晚,我省今年满分作文另一作者致电本报记者说。
他认为,其实这种“博弈”是很危险的,如果正好被阅卷老师“识破”,作者肯定就没有满分的运气,而且分数可能很低,甚至比正常发挥时还低。另一方面,如果阅卷老师不是给予她满分,而是像63、64这样的分数(总分70),她同样属于“获利者”,只不过不为人知,可以高枕无忧。
他不否认作者具有突出的背诵知识、引用知识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显然不单是考试作文希望考查的。尽管是考试作文,但“独立的思维、属于自己的语言”仍不能忽视。即使是“变题写作”,如果靠记忆来复述、加工的文章,没有加进自己的东西,一是篇幅难以超越原作,肯定变“短”;二是文章的内容、气度、思想一般不可能比原作好。这两个区别,可以从两篇《执子与通子》的比较中得出。
他说,昨日一读者认为博士论文也存在“拼凑”现象,但博士论文的写作不同于考试作文,他说,“首先拼凑的论文肯定没有学术价值,而且难以想像答辩时可以通过”,“万一通过了,也随时面临着被曝光的可能”。
他分析,从自私的层面讲,如果满分作文的作者不主动与报社联系,而是“默不作声”,可能就没有现在的种种热评。但是,从她主动致电的情节看,说明她“心安理得,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写作时就已经犯错了”。然而,这个错误的责任不应该由她独自承担,说不好听点,她只是现行考试体制下一只不幸的“替罪羊”。
他和父母在讨论此事件时认为,追究起责任的根源,有许多方面更值得关注和反思,比如,社会急功近利的风气及其影响;人的价值观和审美情趣的缺失,缺乏诚信和道德评判;现行的教育体制,极大地忽视了培养“大写”的人及其心灵自由等。他说,一个已经十八九岁的高中毕业生,应该具有成年人正常的思维,同时应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而不能一味“躲避责任”。
他告诉记者:从很多人为满分作文作者说话,可以看出社会越来越宽容的一面。“如果此事发生在我身上,当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为我说话。但是,不顾分析成因而表现出来的纯粹的宽容,当它变成社会的主导思想,那我们的讨论就很浅薄了。”(记者吴慧泉)
模仿写作有严格要求
本报报道《高考满分作文〈执子与通子〉被指抄袭》一文后,记者询问了几个考生的意见,他们普遍认为,那位受争议的作者不必过多自责,毕竟每个考生都想拿高分、都想考上重点大学,更何况是在考场上那么短的时间和那么紧张的气氛里。
同安一中的徐同学说,他们学校对模仿写作有着严格的要求。一般只允许部分段落(多限于开头和结尾)的模仿,反对整体篇章的套写。一旦套写的作文被发现,分数一般都被打得很低。他还举了一个真实的例子:一次模拟考试中,他的一位同班同学的作文因为基本套用杂志《读者》上的一篇文章被阅卷老师发现,结果作文分数只得了20分(满分60分)。
还有一位不愿透露学校和姓名的考生表示,对于高考满分作文涉嫌抄袭一事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因为在他身边,套写优秀习作的现象屡见不鲜。不过他补充说,这样做的大都是那些作文水平不高的同学,实属无奈之举。他们“聪明”地收集十几篇题材不同的优秀习作,再进行熟读甚至背诵,到了考场上就抱着侥幸心理对事先准备的材料稍加改变,以求蒙混过关。(见习记者李隽斌整理)
社会就是这么现实
其实,社会很现实,教育也难以理想化。真正贴近我们学生认识水平,真实展露自己思想、自己生活、自己感受的朴素的作文现在不吃香了,而“无病呻吟”、“旁征博引”、脱离生活实际的作文却能拿高分,我有时甚至猜测判卷者是否被这类文章唬住了!真、善、美的文风哪里去了?“执子”们吃亏,“通子”们获利,这种导向对吗?这位满分的考生,我佩服她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把两个不相干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进行整合,但是我不欣赏她的做法。如果这种过分的“借鉴”之风不加以制止,成为一种风气后,所有的学生都可以借鉴别人的文章,那样才是真的千篇一律了。文学的创造性、独特体验与感受在应试面前是否同样要败下阵来?在作文判定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的今天,作文分值的加大是否带来了更多的不公平?(高三学生)
恐怕对学生有不好的暗示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模仿他人文章作文是许多学生学习写作的一种途径,但是模仿只能是两条路选一条,要么形似,要么神似。如果语言风格相似,构思又雷同,那模仿的痕迹太重了,就难免有抄袭之嫌,难以得到认可。对于高考这样重要的考试来说,未免有失公允。现在这件事是满城皆知,如果这样的做法得到广泛的认可的话,恐怕对中学生有不好的暗示,而且对现在日趋强调体现个人主见、感受的作文园地来说也不是一件什么好事。(高考满分作文《圆润锋芒》作者、厦门一中叶师琼同学的语文老师)
我也曾苦苦回忆类似文章
从晚报上看到你们的报道,没细看2篇作文,大致看了一遍。总体而言,2篇作文只是神似形类似而已。确实,二者看起来很像,表现的主题、手法基本一致或类似。但我们不能因为这样就判定这样就是抄袭。我市考生写的这篇,从其引用例子上就可以看出,她是有意模仿邓丽的,而非抄袭。大多数考生是不可能冒这么大的风险去抄袭的(除少数人)。但有意模仿的,确实存在。我也是经历过高考。2003年的高考,语文科目上,我就曾苦苦在脑海中搜索见过的可以引用的类似文章,这样可以节省点时间,比如在作文的选段分段上,结构上,就可以省下来了。不过,这样做仅限于马上就可以联想到的,如果10分钟里想不出来的,就得全写自己的。考场上就短短的2个半小时,能这样做到的,仅属少数优秀的会变通的考生。而且她能把这些典故用得这么熟练,确实有一定的文学功底。(洪展昭)
我认为不是抄袭而且我很愤怒
我看了今天你们登的那个作文抄袭的事情。我觉得这个作者并不是抄袭,我看了这篇文章感到很气愤!我是研究生毕业的,我觉得作为学生很不容易啊!你们报道的这个如果算抄袭的话,那博士论文不是很多“抄袭”?这完全只是一种变通,不能算抄袭。这个作者的语文功底很深!能够在短短的时间里想到这些东西,我觉得他非常厉害啊!我认为举报的人心态不对,你们报社登这个东西是什么目的呢?你们要炒作吗?如果是要炒作的话,你们的目的这次是达到了。你们记者和编辑都是整天和文字打交道的,怎么会连这个也分辨不出来呢?(杨先生)
谁能把文章抄袭得这么出色
刚看到标题和副标题时有点鄙夷,幸好有两篇文章的现场对比,让我不至于冤枉了这篇高考满分作文。两篇文章都令人拍案叫绝,但是后者在考场上能发挥如此出色,我只能“抄袭”一下郭庭平老师的话:“值得庆贺!”
两篇文章有一些相同的语句,可是还有许多不同的语句啊,而且这些相同的语句除了反映出考生记忆力好之外,我想更多的是考生以自己的学识理解和消融了原文的精髓。
我想问问那些认为这篇文章是“抄袭”的正人君子:如果是你,在高考考场上,能把看过的一篇文章“抄袭”得如此出色吗?(陈娟英)
难道不该鼓励学以致用吗
我是《执子与通子》这篇满分作文作者的初中班主任。这个孩子的初中三年我是一直看着她成长的,高中期间她也经常与我交流她的学习状况,所以对该生我是十分的了解。这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初中的时候语文成绩就很出色。
她一直坚持阅读比较多的文学书籍,包括中外小说及诗歌、散文等等,也擅长写读后感,说明她对阅读的内容是有自己的理解和吸收的。她是那一届我校中考的状元(与另一位学生并列)。
我想大多数的读者都应该很容易看出这是一篇很聪明而且很成功的考场作文。通过比较,这篇作文应用邓(湖南学生)文的仅仅是执子、通子这两个概念,并且运用得扣紧考题,非常贴切。
我认为在考场紧张的气氛中,作者能灵活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概念并赋予自己的例证进行分析论述,应该是语文素质高、反应灵活、学以致用的具体表现。并且读者们再仔细比较两文论据就可以发现所谓“抄袭”之说纯属无稽之谈。满分作文的作者在考场短短的时间内运用了多位历史人物作为论据,有的截取事例,有的引用诗词,使论证更为清晰有力,而这些议论文最重要的要素都是明显与原文不同的。如果说作者在考场上模仿了原文一句漂亮的排比句就可以称之为“抄袭”或“克隆”的话,那么引用古人诗句的所有考生作文是否都是抄袭古人之作的嫌疑呢?
众所周知,古代的许多诗词佳作都是在吸收前人的思想或意境之后再融入自己的领悟谱写而成的。而那些新作往往有更高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这在高中语文的诗词比较阅读、鉴赏中都能看到。我们能说这是抄袭行为吗?我们教育工作者难道不应该鼓励孩子们学会运用然后再加以创造吗?
如果这样一篇灵活运用,深刻理解所读文章概念的考场佳作都被判为“抄袭”的话,那么今后我们的学生在看到发人深思的好文章的时候是不是不应该吸收新的概念并加以理解运用而只能望洋兴叹,自叹弗如呢?(《执子与通子》作者的初中老师高妙琦)
创作性转化不等于抄袭
真理与谬误只有一步之遥。就文学创作来说,所谓“抄袭”,是指两篇文章有相同的题材,相同的主题,相同的语言,相同的结构。后来者不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同一问题上没有自己的一得之见。而“创作性的转化”,是指两者的题材相同,乃至所用的材料也相同,但是,后来者在语言风格,问题的看法,都有自己的特色,甚至后来居上,推陈出新。这样写作,应当提倡。
回顾中国文学史,从事“创作性转化”的诗人、文章家比比皆是。曹操写的《短歌行》,相信稍有文化者都读过。全诗共三十二句,其中“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六句是原封不动地引用《诗经》里的成句。用今天某些人的眼光,一篇文章,有五分之一照搬了别人的成果,这不是“抄袭”是什么?但是,在曹操的《短歌行》里,这六句与其他诗句,水乳交融在一起,共同为这位政治家“求贤若渴”的主题服务。所以《短歌行》源于《诗经》,却成为中国诗歌史不朽的名篇。类似如此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文学创作例子还很多。初唐著名才子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其中“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两句最为中国读者所熟知。但这两句诗的源头是《论语》,即“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句话。后来曹植在《赠白马王彪》一诗中用“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两句加以概括。到了王勃手里,重加改造才成为传诵千古的名句。
小说的创作也有类似的情况。《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甚至是《金瓶梅》,都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它们是一代又一代的无名作家不断地加工改造而成,只不过到了吴承恩等人的手中,改造得更成功罢了。文学大师鲁迅的短篇小说《铸剑》也是袭用《太平广记》中的故事。
上一篇文章: 高考问题作文何以得满分之九大启示(下)1
下一篇文章: 高考问题作文何以得满分之九大启示(下)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