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写作技法之四:实例史据法
所谓“实例史据”,就是通过列举事实、陈述例子、摘引历史故事来阐述道理,论证观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摆事实”,是一种最常见、最基本的论证方法。“事实胜于雄辩”,在议论文中,恰当地运用典型事例,可以胜过许多说教,增强说服力。
实例史据法的显著特点,是让事实说话,在表达上是以叙述为主,是大议论之中的小记叙。在具体运用中,又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叙述实例史据的文字比较详尽,具有介绍始末、交代原委、陈说经过的功用和特点。比较生疏、知者甚少的例据,一般采用这种方法,如《谈骨气》一文就是这样。文章围绕“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这一中心,具体运用了三个事实论据,一是文天祥兵败被捕,拒绝引诱,写诗明志,慷慨就义;二是穷人宁可饿死也不食嗟来之食;三是闻一多怒对敌人手枪,宁死不屈。三个例据,三段叙述,都在二百字以上,比较具体详尽。作者选择这三个事例很有讲究,从时间来说,两个古代,一个现代;从人物身份来说,一个士大夫,一个平民,一个知识分子;从在文中的作用来说,一个证明“富贵不能淫”,一个证明“贫贱不能移",一个证明“威武不能屈”,而且,三个事例的安排顺序,与孟子的三句话顺序一一对应,吻合一致,共同证明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可见,这三个论据,概括力强,覆盖面大,起到了以少胜多,以一当十的论证效果。
另一种叙述实例史据的文字十分简洁,多则几句话,少则一句话,比较概括凝炼,可以随时拈来。这种论据,人们一般比较熟悉,无须详述细说。例如《理想的阶梯》,全文不足二千字,而用古今中外名人的事实论据就达十五人,请看第六节的一段文字:“但今日的处境,总不至像布鲁诺、伽利略那样冒着受宗教极刑的危险,总不至像高尔基那样在老板的皮鞭下学习写作吧?”短短一句话,就用了三个世界名人实例,概括而简炼,真实而典型,点到为止,见好即收,驾轻就熟,议论风生,堪为用据高手。
运用实例史据要注意四点,一是所举例据要真实,有根有据,切不可凭主观意愿而杜撰捏造,那样就站不住脚,就失去了可信度。二是所举例据要典型,有代表性,有概括力和普遍意义,否则就缺乏说服力。三是列举论据与议论说理之间要有适当的过渡文字,使之衔接无缝,和谐无痕,如《谈骨气》中“南宋末年"、"另一个故事”、“还有个例子”等,就是三个论据的引入过渡文字。四是列举论据的文字是为议论服务的,切不可叙述过多,喧宾夺主,冲淡议论而偏了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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