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论点 按议论的方式,议论文一般可分为立论与驳论两种。立论是证明自己的观点、主张正确,而驳论则是对片面的、错误的、反动的观点进行批驳。这也可以说是一种证明,但它是证明“敌论”错误。
驳论点,即抓住荒谬、错误的观点,用正确的道理和确凿的事实,针锋相对地进行批驳,揭出谬论同真理、谎言与事实之间的矛盾,达到明辨是非,澄清认识的目的。这是驳论中最常用的、格外有效的方法。因为,论点是一篇议论文的“灵魂”、“统帅”,论点一经驳倒,整篇文章也就站不住脚,“溃不成军”了。
驳论点,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直接反驳。抓住错误论点的要害,分析它的谬误,或者分析错误论点的危害性,用它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后果,揭示它的谬误。
第二种:间接反驳。提出一个与错误论点截然相反的新论点,并对此作充分论证。正确论点一经成立,也就驳倒了错误论点。
第三种:归谬反驳。针对错误论点的破绽,先故意假设其是正确的,然后依此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得出一个十分明显的荒谬结论,从而证明错误论点的荒唐可笑。
驳论点,无论采用上述哪种方式,都要注意以下要求:
一、要抓住错误观点的要害。只有抓住要害,才能击中要害。为此,必须在反驳之前对错误观点作认真的分析。
二、要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在反驳错误观点的同时,要注意确立正确观点。这就是边破边立,先破后立,破立结合。不能只满足于“破”而忘了“立”。
三、要以理服人。反驳不是“吵架”,不能以“骂”代驳,不能搞压服;而要以事实为武器,以正确道理为武器,言之有据,言之成理。这样才能驳得有力,令人信服。
四、要有对象感,区别对待。对不同的人的不同的错误观点,反驳时应采取不同的态度。
驳斥论据
驳论据是驳论的一种方式。
论据,是论点的根据,是用来支持论点的。错误的或反动的论点,往往会建立在虚假的、错误的论据之上。发现并驳倒这样的论据,对方的论点也就站不住脚了。这种从反驳对方论据入手来揭示其论点错误的驳论方式就是驳论据。
论据有事实论据和理论论据两种。错误的或反动的论点,无论哪一种论据,都可能犯以下两种错误:一是虚假。完全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纯属无稽之谈。用作论据的“事实”是胡编乱造的,用作论据的“理论”,是杜撰出来的。二是“走样”。这就是与事实不符,或以偏概全,或作了“加工”变形,或引用理论断章取义。这种论据,虽非完全虚假、捏造,但是往往比虚假论据更有迷惑力,更要注意辨别。正因为有以上两种错误的论据,所以驳论据也就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揭露其虚假:是捏造的事实,是伪造的“理论”。从而证明用这种论据支持的论点必然荒谬。
另一种是指出其“走样”:与事实有哪些出入;对名人名言是怎样“断章取义”的等等。例如鲁迅的《“友邦惊诧”论》,这篇文章是以驳论点为主的,但同时也用了驳论据的方法。文章最后一段,引用《申报》刊登的消息,正是用事实来驳反动论点的论据。其方法是揭露这些论据都与事实不符,纯属伪造。
怎样运用驳论据这种反驳方式。
一、它只适用于把论点、论据都摆出来的情况。比如有的人只提出错误观点而不列举论据,那就不适合用驳论据的方式。有的观点明显荒谬,而列举的论据却似是而非,对此,还是以驳论点为宜。大可不必很费劲地去驳斥论据。与此相反,有的观点倒是貌似有理,而列举的论据则荒谬无稽,对此,就应该采取驳论据的方式。
二、要驳论据,那就应该对它们作认真的分析研究,包括进行调查、翻阅材料、查对原著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发现其是虚假的。有的错误论据往往假中有真,鱼目混珠,更要细心辨别。
三、为了使反驳更为有力,除了揭露对方论据的虚假错误之外,还应准备好正确的论据,以便与对方论据相对比,从而使之彻底败露。这种用正确事实来说话的方法是最有力量的。
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是较简单的议论文,篇幅短小,结构也不复杂。其中的“一事”指现实生活中某一件或某一种现象,它是具体的,带有普遍意义的。这些事又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但又是认识不深,处理不当和需要去解决的,或者是需要去弘扬的。“一议”是对“一事”的分析,是从这“一事”中揭示出来的深刻道理,或表扬,或批评。无论怎样,写“一事一议”的文章要做到:使人读后能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写一事一议的文章,所选的“事”要新,最好是社会热点;所“议”的理要明,还应该从别人未注意或未重视的角度去挖掘。
在语言表达上,所叙的事例要概括,写出要点即可:“议”要严密,不能以叙代议,或者脱离“事”而议。“事”与“议”要有内在统一。请看习作《豫园偶拾》:
8月的一天,风和日丽。早晨,上海豫园门前一群外国游客急待入园,他们之中大半都脚穿木屐,虽然手持入园券,却被园林管理员有礼貌地挡在门前。因为园中有一条规定:穿拖鞋者不得入内。
外宾急得团团转,导游忙着转译双方的意见。看得出,外宾显得很狼狈的,他们为此甚表歉意,并恳求予以照顾,因为在中国的旅行日程很紧,希望不错过这次游览机会。园林人员聚拢商量了一阵,决定为远来的宾客破例一次。
外宾边致谢边迫不及待地鱼贯入园,脸上都带着笑。我想,那不仅仅因为能够游览名园,更因为他们见到了中国人,作为国家主人的中国人的尊严和风格。
我心中顿时升腾起一股昂奋之情,是主人的自豪感。谁也不会忘记,在中国大地的同一个上海滩,黄浦江边的公园门口曾写有这样的告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那是怎样的凌辱啊!在自己的土地上遭受非人的欺凌、侮辱,失掉了主人所应有的一切尊严。抚今追昔,我强烈地意识到,我是这辽阔土地的主人
我很赞赏豫园工作人员的态度,他们是有骨气的主人。徐悲鸿先生有句名言:“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在他们身上正是有着中国人的傲骨,而没有褊狭的傲气,也没有奴才的媚骨。对外宾,不卑不亢,有礼有节;不崇洋媚外,也不无礼怠慢;既不失国格、人格,又不失热情大度,尽了主人之谊。他们是真正的主人!豫园门前的这一幕使我振奋,使我懂得了作为中国人的尊严和自豪。我们当挺直胸膛,做中国大地上的主人!
《豫园偶拾》属“一事一议”的作文。文中的事是作者亲身经历的,文中的“议”即据此事来谈的道理。
作者偶尔在豫园目睹外宾穿木屐进园被阻,工作人员较好地处理这一事件的过程,发表议论。一般人对此类事件的评议往往会从“促进友好”、“尊重外宾”这一角度立论,而作者却抓住工作人员不卑不亢的处事态度大加赞扬,从而提出观点:作为国家主人,要有主人的尊严和风格。议论的角度相当新颖。
在论证过程中,作者把握住所举之事的实质,追述过去所蒙耻辱这一事实作论据,引用名人名言加以证明:主人要有尊严,要有风格。分析深刻,事实及理论论据充分,使文章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文中“事”与“议”结合紧密。由事引出论点进行议论,再在论证中明确赞扬工作人员的主人风度,深入挖掘出事件的内在意义,让“事”与论点挂钩。观点正确,事理统一。
略显不足的是:“一事”的叙述可以再概括些。毕竟一事一议属议论文范畴,叙不是目的所在。如果为了使文章生动而大肆渲染,那反而会影响“议”的迅速展开。
上一篇文章: 怎样的议论才精彩
下一篇文章: 议论文写作三法
|